出资款曾转回股东账户,为什么最高法仍不准追加执行?
投资公司投入5500万元后,资金次日转回,又在同日重新进入被投资公司并转为其定期存款。围绕新增注册资本4500万元是否实缴,最高法核对完整资金链,改判不得追加投资公司为被执行人。本文说明回转记录、验资报告与实际财产归属如何共同审查,以及有限责任的保护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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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投入5500万元后,资金次日转回,又在同日重新进入被投资公司并转为其定期存款。围绕新增注册资本4500万元是否实缴,最高法核对完整资金链,改判不得追加投资公司为被执行人。本文说明回转记录、验资报告与实际财产归属如何共同审查,以及有限责任的保护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