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贷款二千五百万元,银行搭售不良债权后本金怎么算?
银行名义放贷二千五百万元,同时要求企业接下部分不良债权却不实际交割,企业实际只用到一千零九十一万元。二审按真实资金关系调整本金,并据长期实际履行确定利率。识破名义安排不意味着借款人自动享受低息,隐藏条款与真实成本需要一并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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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义放贷二千五百万元,同时要求企业接下部分不良债权却不实际交割,企业实际只用到一千零九十一万元。二审按真实资金关系调整本金,并据长期实际履行确定利率。识破名义安排不意味着借款人自动享受低息,隐藏条款与真实成本需要一并还原。
木业公司借款九十九万元用于偿还旧贷,保证合同未明确这一用途,一审未支持银行对保证人的请求。二审提交的签约录像证明银行已解释借新还旧及保证后果,法院因此改判。是否知情可由多种证据证明,但签字或在场本身也不能自动替代告知内容。
借款人签约收到十五万元后,把银行卡和密码交给中介,贷款由他人使用。法院未支持“不是自己用钱”的抗辩,判令名义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按约担责。实际用款人与合同借款人可以不同,能否排除责任要看真实意思、银行知情等具体事实,不能只看钱最终流向。
在法院主持的执行和解中提供财产担保,不能随后私自转卖并挪用价款。孙某与被执行人共同出售担保车辆,导致判决不能执行,二人均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文区分一般民事保证、执行担保与恶意处置,提醒担保人的责任需要根据承诺内容和具体行为审查。
创始人既掌握核心技术,又因融资对赌承担个人连带债务,企业重整是否一定要让其股权清零?某科技公司案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与协议安排同步解决问题。本文说明保留权益的商业基础、债权人同意的重要性,以及公司重整不当然免除个人担保的边界。
同一老板、同一地址并不必然让关联企业共同还债。指导案例15号中,人员、业务及财务高度混同,资金和财产已难区分,法院判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本文解释人格否认的关键证据,并说明为何不能把公司责任自动扩展到全部自然人股东。责任应以具体滥用事实及其损害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