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零元转让股权又延期出资,原股东能甩开欠债吗?
公司无财产清偿货款后,原股东将未实缴股权两次零元转给关联企业,受让方又把出资期限延至2040年。法院判令相关主体在未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文区分零元交易与恶意逃债、责任范围与实际受偿,并说明2019年、2020年的转股为何不能直接套用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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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财产清偿货款后,原股东将未实缴股权两次零元转给关联企业,受让方又把出资期限延至2040年。法院判令相关主体在未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文区分零元交易与恶意逃债、责任范围与实际受偿,并说明2019年、2020年的转股为何不能直接套用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