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两家医院诊疗后死亡,赔偿责任为何不能直接平均分?
患者先后接受两家医院治疗后死亡,鉴定指出前院存在诊疗过错,后院告知不全面,但没有明确后者与死亡结果的关系。案件最终以甲医院赔偿78万元调解结案。本文区分各院过错、因果关系和责任大小,说明为何不能把医院数量当成分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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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先后接受两家医院治疗后死亡,鉴定指出前院存在诊疗过错,后院告知不全面,但没有明确后者与死亡结果的关系。案件最终以甲医院赔偿78万元调解结案。本文区分各院过错、因果关系和责任大小,说明为何不能把医院数量当成分责比例。
胡某申请重疾理赔,保险公司以投保前健康异常未告知为由拒赔。法院回溯投保流程,发现条款无需完整展示即可点击通过,健康询问也不够明确,最终推动部分给付调解。文章区分流程瑕疵、询问范围与如实告知义务,避免把“没有逐条阅读”当成一律获赔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