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大风险到实际修复:环境公益诉讼的四道审查与新旧法衔接
环境公益诉讼既要及时阻止重大风险,也不能凭抽象担忧否定一切开发;和解、赔偿磋商与撤诉又都需要检验公共利益是否落实。本文对照指导性案例257至260号,梳理风险识别、义务主体、预防措施与修复审查,并将2026年生态环境法典时间效力单独纳入分析。
RESEARCH & INSIGHT
围绕法律问题展开深度分析,梳理裁判规则、比较不同观点,说明结论及其适用边界。
环境公益诉讼既要及时阻止重大风险,也不能凭抽象担忧否定一切开发;和解、赔偿磋商与撤诉又都需要检验公共利益是否落实。本文对照指导性案例257至260号,梳理风险识别、义务主体、预防措施与修复审查,并将2026年生态环境法典时间效力单独纳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