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以外国制裁为由拒签提单并退运,法院为何判赔499余万元
承运人收货出运后,因托运人被列入外国制裁清单而拒签提单、拒绝交付,并擅自退运。上海海事法院适用反外国制裁法,否定其免责理由并判赔货值损失。本文区分海事强制令与后续实体赔偿,也说明减损义务不能被用来为违约承运人的不当费用反诉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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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收货出运后,因托运人被列入外国制裁清单而拒签提单、拒绝交付,并擅自退运。上海海事法院适用反外国制裁法,否定其免责理由并判赔货值损失。本文区分海事强制令与后续实体赔偿,也说明减损义务不能被用来为违约承运人的不当费用反诉背书。
大豆运输船触碰后选择临时修理,受天气和拆解困难影响未能一次完成,货方据此质疑修理方案。法院从决策时可获得的信息、替代方案及告知过程评价合理性,支持经调整的分摊。本文区分事后失败与事前过失,说明理算报告也需要经过实质审查。
船舶触礁后,船方请求货方分摊救助、减载等费用。厦门海事法院依提单选择的199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逐项审查共同安全目的,支持部分费用、排除部分清污和律师支出。文章说明共同海损为何不等于事故后一切损失平均分摊,并提示2026年海商法的新旧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