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函写了2200万元,为何再审只让公司对20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
一份担保函将多笔借款合在一起,既不能证明函上全部金额都是合法本金,也不能代替逐笔审查保证期间。最高检检例第224号中,原判确认借款本金1500万元并让公司全额担保,再审因六笔债务已过保证期间,改为仅对2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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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担保函将多笔借款合在一起,既不能证明函上全部金额都是合法本金,也不能代替逐笔审查保证期间。最高检检例第224号中,原判确认借款本金1500万元并让公司全额担保,再审因六笔债务已过保证期间,改为仅对2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商铺刚交付装修,超市公司便通知收回。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出具欠条和书面付款承诺,后来却以“职务行为”抗辩。张店法院结合文书中的欠款人身份、金额及还款安排,认定其加入公司债务,对5.26万元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买家向卖家付了7.7万元,上游供货人只收到其中4.2万元。交易失败后,上游承诺直接退款,是否意味着原卖家退出?最高法公布的额温枪买卖案,将第三人加入债务与债务转移分开:原卖家仍欠6.2万元,上游只在承诺的4.2万元及相应利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