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处商服房被合成一处安置,拒绝收房后过渡费还能继续算吗
征收部门未经同意把两处非住宅安置合并,认为已经通知交房便可停止过渡费。马某拒收后,双方重新约定分户安置,法院依新协议确认费用计算至合格通知进户时。本文说明通知形式、实质履约和协商变更的区别,也避免把所有拒收房都概括成继续收费有理。

房产纠纷 / 遗产继承 / 征地拆迁与土地 ·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王正启,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办理房产、继承及征地拆迁等争议,业务还涉及婚姻家事、合同纠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以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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