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错过机场值机,在柜台假装报警并谎称机场有炸弹。工作人员上报后,航班清舱,五架航班延误,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本文结合原案和现行司法解释,梳理虚假信息从柜台传到机组的经过,以及实际运行影响如何证明。
假装报警,虚假威胁怎样传到航班?
判断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要看虚假威胁有没有被传播,以及它是否实际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最高法、最高检公布的这起案件中,张某在机场值机柜台假装报警,工作人员听到虚假爆炸威胁后,依照安全程序上报。机场随即清舱,多个航班延误。张某本人有没有接通报警电话,并不决定信息有没有传出去。
从误了值机到客货清舱
2019年11月18日,张某到机场时已无法正常办理值机。他在柜台先后两次威胁,称要打电话谎报航班有炸弹,让航班无法起飞,借此要求工作人员办理乘机手续。工作人员劝阻并警示后,张某拿出手机,假装拨打报警电话,谎称机场有炸弹。
在场工作人员按程序上报并通知相关机组。机场启动应急预案,涉事航班对客舱及货舱实施清舱。包括该航班在内,共五架航班延误,时长为9至86分钟。张某知道他人已经报案,仍在现场等候,到案后如实供述。法院认定其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同时认定自首,并考虑初犯、偶犯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决已生效。
编造的内容和传播的动作要拆开看
开始时的两次威胁,是借“要报假警”向值机人员施压。随后假装打电话时,张某直接说出了机场有炸弹的具体消息。前一段经过有助于解释后一句是怎样产生的,后一动作则让现场人员接收到需要处置的信息。只截取拿手机的一幕,会漏掉威胁是怎样从谈话变成安全线索的。
传播也可以发生在柜台当面交谈中。接收者人数虽少,工作人员会按岗位职责向运行和安保部门报告。如果接收者没有听清具体威胁,或者上报来自另一条独立线索,就应重新核对信息流向。类似案件可以把现场监控、值机人员陈述和机场受理记录按时间对照,先确定谁听到什么,再看这条消息流向何处。
清舱怎样证明秩序受到严重扰乱?
本案中,应急预案并非只停留在电话核实。航班清舱改变了原有登机和装载安排,多个航班实际延误。旅客是否亲耳听见威胁,与运行安排是否受到影响,是两个事实。机场按照制度作出应急反应,仍可通过处置记录说明虚假信息对航班运行产生了什么后果。
认定因果关系时,最有用的是连得起来的时间记录。例如,值机岗位何时上报,机组何时收到通知,清舱何时开始,原计划起飞时间与实际起飞时间相差多少。如果同一时段还有天气、飞机故障等其他原因,需要分别核对延误记录。单看最终晚点时长,无法把全部延误都归到同一条虚假信息上。最高法公开材料已经明确本案的处置经过和延误区间,具体运行日志属于理解类似案件时可比对的材料。
2019年发生的案件,怎样对照2026年的规则?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一款要求此类行为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原案发生前已施行的2013年司法解释,将影响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列入这一判断。2026年4月9日起施行的民航司法解释第四条进一步列举了航班复飞、清舱、机场二次安检、转移航空器等情形,并要求该项所列措施影响航班或机场正常运行。这份解释与典型案例一同公布,可以帮助理解今天怎样评价清舱等处置。张某的行为发生在2019年,官方案例材料分别记载了原案裁判和新解释下的典型意义。
真实的安全报告也可能触发同样的应急措施。旅客如实说明看见可疑物、听到威胁或接到转述,并说明自己能核实到什么程度,与明知内容是虚构的仍将其说成事实,有不同的事实基础。启动清舱可以证明影响的程度,主观故意仍要由原话、前后经过等证据证明。故意、实际影响及量刑情节的进一步比较,见民航虚假威胁怎样区分治安处罚与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