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网购减肥食品花了2000余元,涉案食品经鉴定含禁用成分西布曲明,宣传图标示的生产企业也早已被吊销执照。法院认定店主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判其支付2万余元惩罚性赔偿。文章区分检出成分、经营者明知和赔偿基数。
十倍赔偿要审查食品安全和销售者是否明知
消费者李某花2000余元网购减肥食品,涉案食品经鉴定含有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商品页面标示的生产企业早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店主未依法履行查验义务。法院认定店主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判其支付2万余元惩罚性赔偿金,按本案实际支付价款的十倍计算。
商品宣传图上的企业早已被吊销执照
李某在张某经营的网店下单。收到商品后,李某发现宣传图标示的生产企业十余年前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于是报警。张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刑事立案,相关刑事案件另行处理。官方摘要同时记载,涉案食品经鉴定含有大量西布曲明。李某随后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网店经营者支付十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
企业登记信息的异常,是发现问题的线索。鉴定结论则说明了涉案食品本身含有禁用成分。这两类材料各有用途。仅看到宣传图上的企业执照存在问题,还不能用来识别瓶内成分。仅知道某类商品曾经检出违规物质,也要进一步确认检测对象能否对应到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官方摘要没有披露具体检测数值或店主进货渠道。
法院怎样认定销售者明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对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责任分别作了规定。针对生产者,审查的是有没有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针对经营者,除所售食品不符合标准,还要审查经营者是否明知。本案法院把标示企业早已被吊销执照与店主未履行查验义务放在一起,认定店主放任风险,属于明知而经营。
按现行法第五十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以及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最高法食品安全民事纠纷司法解释(一)第六条还列出可认定经营者明知的情形,包括未能提供所售食品的合法进货来源、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进货凭证能否对应这批商品、凭证上的企业是否有相应资质,都会影响证据的证明力。只拿出一张发货单,通常回答不了这些问题。《食品安全法》 · 最高法食品安全民事纠纷司法解释(一)
赔偿基数是涉案食品实际支付的价款
李某请求的是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最高法发布的案例摘要记载,李某为涉案食品实际支付2000余元,法院判赔2万余元。摘要公布的是这一项赔偿,未披露另有退还货款、医疗费用或者其他赔偿的裁判。民事判赔和刑事案件分别处理,摘要也未交代刑事案件结果。
现行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在个人或家庭生活消费中,没有证据证明购买者明知仍购买的,依法按其实际支付价款计算十倍赔偿。食品安全民事纠纷司法解释(一)第十条还明确,符合相应赔偿条件时,生产经营者不能以消费者未受到人身损害为由免责。若争议只是宣传承诺的效果没有实现,而食品符合安全标准,责任要依据合同或消费者保护规则另行判断。无害且不误导消费者的标签、说明书瑕疵也有法定例外。食品安全违法同时构成消费欺诈时,司法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可以选择一项惩罚性赔偿依据。最高法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 · 最高法食品安全民事纠纷司法解释(一)
怎样让检验结果对应到自己的订单
网店商品页面可以修改,同一商品也可能有不同批次。订单和支付记录能说明向谁购买、付了多少钱。包装标签、批号与物流记录能进一步说明收到的是哪件商品。保留剩余实物,以及监管部门或检验机构受理、取样时出具的记录,有助于把最后的检测结果连回涉案商品。若同一笔订单还买了其他食品,也可先按明细拆开,核对哪部分实际付款与检出问题的商品对应。
最高法于2026年3月发布本案。公开材料没有交代交易和判决的具体日期,以上查验义务与赔偿规则按现行文本说明,原案裁判以公开摘要记载为限。



